Sunday, June 17, 2007

愛不需要理由

如果愛有原因,那就不愛了;如果愛有目的,也就不愛了;
如果愛可以解釋,如果愛合情合理,那麼愛也就不復存在了。

愛情不合乎邏輯 ~ 或訐,這就是愛的邏輯。  

你真正熱愛的,或訐並不是一個大家公認的最該愛,最值得愛,愛的最正確的人, 而只是一個使你忘乎所以,無法不愛的人。

愛不是因為被愛,不是為了被愛,而只是因為愛。
你不會因為沒有被愛而失去愛,愛在愛的人心裡,而不在被愛的人眼中。 

愛情沒有模式 ~ 不同的人,為你做同一件事,你會感到天壤之別。
因為我們在意的,往往不是人做的事,而只是做事的人。  

愛在心裡,不在口中。絕口不提愛你,不是不愛,而是因為太愛。
太愛,所以怕傷害;太愛,所以甘願受害;太愛,所以容易錯過愛。  

愛是盲目的。熱愛之中,我們會無視對方的缺點,優點便是優點,缺點也成為優點; 而放棄之時,一切就全變了,錯了就是錯了,對了也成為不對。  

愛情不會被淚水俘虜,可以俘虜的是感動與憐憫。  

嫉妒並非愛情專一的體現。愛情的基礎是互相信任,嫉妒則意味著猜疑與不滿。

愛情從不講究公平,講得出公平的,不會是愛情。
你可以甘願為愛人付出一切,卻不能要求愛的人為你奉獻任何;
你可以不原諒拋棄別人,可當你被拋棄時,卻不能怪愛情的無情。  

愛情不是強加,不是佔有,愛情其實很溫柔。如果你要得到他,那麼就讓他自由;
如果他回到你身邊,他就是你的;如果他不回頭,你就只能為他祝福。
走得最急的,都是最美麗的風景;傷得最深的,也總是那些最真的感情。
當你拚命想要宣泄刻骨的恨的時候,最無力隱藏的,該是同一份銘心的愛。  

我們可以經得起心臟的千瘡百孔,可以接受感情的支離破碎,卻不願喝下忘情水,忘記那曾經愛過的人。  

糾纏與吵鬧並不能使愛情維繫持久。
有時候,執著體現於無言的忍耐與默默的承受,貌似不愛,卻更能使愛得以解脫,得以不朽。

“不在求天長地久,只在乎曾經擁有。”其實這只是對天長地久的絕望。  

愛情是愛與愛的溝通,情與情的呼應,它無須形影相隨,卻要求心心相印。

愛可以包容怨,可以接納恨,愛情不需要說抱歉。同行一生,是難能的緣份;共度一旅,也是一份可貴的紀念。

0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[Atom]

<< Home